生态环境犯罪为何屡禁不止?检察机关重拳出击
近年来,环境污染、非法采矿、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频频见诸报端。从云南昆明的"牛奶河"事件到广西龙江河镉污染,从河北青县电镀废水直排到新疆7000亩公益林被毁,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背后,暴露出环境监管的严重漏洞和执法不力的现实困境。
环境犯罪为何越演越烈?
数据显示,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7237人,起诉20969人,案件数量同比上升超20%。但为何在高压打击下,生态环境犯罪仍屡禁不止?
利益驱动是根本原因。非法采伐一株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桢楠转手可获利上万元;非法采矿每吨原煤利润超500元;电镀厂直接排放废水每年可节省治污成本数十万元。在暴利诱惑下,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。
监管失职助长犯罪气焰。广东省交警杜立新收受28万元贿赂后,放任1000多辆尾气超标车辆上路;福建上杭县环保局原局长陈军安对紫金矿业违规行为视而不见,最终导致汀江2220万元渔业损失。这类"保护伞"现象在环境犯罪中占比高达37%。
违法成本过低变相纵容。统计显示,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判处缓刑、免刑比例达63%。例如某地非法占用2500亩草原仅判缓刑并处罚金3万元,与违法开垦获得的数百万收益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。
检察机关打出组合拳
面对严峻形势,最高检近年来连续打出"三记重拳":
第一拳:专项打击
2014年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,单月监督立案数就达228件。河北青县检察院一次督促环保部门移送5起污染环境案;四川阿坝州检察院查办的汪友才盗伐林木案涉及立木蓄积9075立方米,创下建国以来同类案件之最。
第二拳:两法衔接
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,检察机关已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89件。典型案例中,新疆霍城垦区检察院通过查阅执法档案,发现林业站对盗伐173株杨树的马振方仅作罚款处理,立即监督立案,最终嫌疑人获刑3年。
第三拳:深挖保护伞
在查办普通环境犯罪同时,检察机关重点打击背后的职务犯罪。广西镉污染事件中,从环保副局长到监察大队长共5人被追责;云南"牛奶河"事件直接导致环境监察大队长李明坤被定罪。近三年全国已查办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1545人。
环境治理需要全民参与
尽管取得阶段性成果,但环境治理仍是持久战。检察机关建议:
- 发现污染线索请立即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
- 企业应建立环境合规体系,避免"省小钱赔大钱"
- 地方政府需摒弃"先污染后治理"思维,将环保纳入政绩考核
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。只有司法铁腕、监管严格、公众监督三管齐下,才能守住我们的生态家园。点击下方"检察举报"平台,共同守护碧水蓝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