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云:“法者,天下之仪也。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,百姓之系命也。”这句话明确说明了法制是民主的根本保障,是一个国家文明的体现。法制的松懈必然会导致社会道德的滑坡。
法律是显露的道德,道德是隐藏的法律。作为社会的一分子,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该做一个讲文明、懂道德的公民,做一个“知法、懂法、守法”的青年。在物质文明日益发达的今天,法制观念的树立与培养实为当前的迫切需要。要“守法”就必须先“学法”,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,用法律武器来维护社会秩序。然而,在我们身边,却经常会发生与法律相违背的事情。纵观那些触犯法律的人往往都是一些法律意识淡薄、缺乏道德约束的人,有许多人因此而洒下悔恨终身的泪水。
近日,《台州商报》刊载了一则《一句粗话,骂人致死》的新闻,事情虽小,但其中却有许多令人思索的东西。“一句粗话”,平日看似与法律毫不相干,然而却在特定的环境下触犯了法律。如果我们能用道德来约束自己,做一个文明懂法的公民,怎么会发生上述的悲剧呢?而这不正是立法的最根本的目的吗?悲剧往往是一件事情最有说服力的证据。在我们生活的周围,时常会听到一些与法律有关的事情,在我的脑海里也曾有过这样的记忆——
一个姓王的中年人,家庭在当地也算是挺富裕的,但是不知什么时候他染上了毒瘾,整日躲在家中吞云吐雾。他的妻子劝他到戒毒所戒掉毒瘾,但王某碍于面子,死活不去。就这样,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,原本富裕的家庭日益贫困,更为甚者,每当王某毒瘾发作的时候总会毒打他的妻子和儿子。无奈之下,一天,受尽虐待的妻子偷偷带着儿子逃离这个本该属于她的家时,被王某发现,毒瘾发作的王某竟丧心病狂地拿起菜刀将他的妻子和儿子乱刀砍死,其死状惨不忍睹,一个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毁了。设想一下,如果一开始王某听从他妻子的劝说,迷途知返去戒毒,出来后不仍然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吗?
法律有它的两面性,既对违法的人予以坚决的制裁,同时也挽救愿意改过的人,使其重获新生。一个姓陈的青年,自从高中毕业后,就整日游手好闲,早出晚归,结识了许多所谓的“哥们”。父母苦口婆心地劝说也无济于事,陈某依然我行我素。一次在歌舞厅跳舞时与别人发生口角,蛮横不讲道理的陈某拳脚相加,致使那人肋骨骨折,他为此付出的是3年面对冰冷铁窗的代价。在法律的感召下,在狱警的感化下,他终于感动了,醒悟了。从此,他静下心来在冷寂的铁窗下学习法律知识,自修法律专业,并发誓今生一定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。几年过去了,他刑满释放。不久之后,他用在狱中艰苦所学的知识取得了律师资格。从此,他无偿地为许多缺乏法律意识的人讲授法律知识,为家境贫苦打不起官司的人提供法律援助。一个人就这样改变了,从“违法”到“学法”再到“用法”,完全是法律改变了他的一生,法律将随他而生活。这既是一个悲惨的故事,同时也是一个幸福的结局。
法律就在我们身边,我们应该用一生的时间来学法,守法。法律是社会的经纬线,既是对我们道德的衡量和警戒,也是约束权力、治理不良现象的利器。一个人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,也可以用法律去挽救他人。“知法”,我们可以一生受用;“守法”,是我们一生做人的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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